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凉城县海高牧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三分厂改建及污染治理设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本报告书”)的公众参与有关信息予以公告。公告内容如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查阅方式
1、电子版全文查阅方式
“本报告书”电子版全文网络链接:
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2rjOZKM-LA64rqMfD77aZdw,提取码:bn9k
纸质报告书查阅方式:通过现场查阅纸质报告
地址:凉城县麦胡图镇陈胜村凉城县海高牧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三厂
建设单位:凉城县海高牧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张玉川
电话:13789442133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依《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以厂址为中心,厂界外扩2.5km×2.5km的矩形范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本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海高三厂改建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1年5月14日至2021年5月27日。
凉城县海高牧业养殖有限责任公司